个旧市图书馆免费开放公告

各位读者:

     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馆实际,于2011年5月起,实行免费开放,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


一、免费开放项目及内容

     (1.)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免费开放,即报刊阅览室、少儿图书馆、地方文献室、赠书陈列室、外借室、古籍室、公共电子阅览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

     (2.)与图书馆职能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即图书借阅证办理(只收取押金)、注册,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培训、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免费提供。


二、免费开放实施措施

     降低非基本服务收费。未列入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的,如图书馆深度参考咨询服务(为读者收集专题信息,编写参考资料或代查、代译、复印资料等服务),图书损坏、丢失,电脑损坏等的赔偿性收费等将按相关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我们将秉承"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热忱欢迎广大读者对我馆免费开放工作提供宝贵意见,更好地为广大读者提供服务。